查證:查證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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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20年之前,美國郵政竟然可以郵寄小孩!不過,這得符合一些條件。首先,小孩的體重不能超過50磅,然后要把郵票貼在他們的衣服上當郵費。奇怪的是,這樣寄小孩有時候比坐火車還便宜。其實,小孩在郵寄過程中也是坐火車的,他們會被安排在郵政車廂里,有郵政員工照看,還會給他們提供食物。最夸張的一次,是有人花了僅僅15美分的郵票,就把孩子從佛羅里達寄到了弗吉尼亞,距離超過700英里。
查證說明(共 1 則)
查證為真
查核中心檢索,查找到已故的美國郵政博物館歷史學家南西・波普(Nancy A. Pope),2013年在郵政博物館網站發表的文章〈非常特別的運送〉。據其指出,美國第一個「被郵寄」的男孩,是俄亥俄州巴達維亞(Batavia)的不知名男孩,在1913年1月中被父母透過貨運公司運送到祖父母家,他的父母支付15美分的郵票以及50美元的保險。
出處/參考:https://tfc-taiwan.org.tw/fact-check-reports/migration-6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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