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證:查證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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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回收請確實分類 從113年4月 違者處罰鍰,請注意喔
查證說明(共 1 則)
查證為真
新北市環保局指出,新北市於112年9月12日公告「本市一般廢棄物應回收項目及排出清除方式」,規定一般家戶排出的7大類資源回收物:廢乾淨塑膠袋、包裝用發泡塑膠-保麗龍、廢玻璃容器、廢照明光源、廢乾電池、廢鉛蓄電池及易燃物等,應確實分類並單獨交付給清潔隊回收。 113年4月1日起,如經稽查發現未確實分開回收,環保局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告發,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出處/參考:https://esg.businesstoday.com.tw/article/category/190807/post/202402010009/%E6%96%B0%E5%8C%97400%E8%90%AC%E5%B8%82%E6%B0%91%E6%B3%A8%E6%84%8F%EF%BC%81%E8%B3%87%E6%BA%90%E5%9B%9E%E6%94%B6%E6%96%B0%E8%A6%8F%E3%80%8C%E9%80%99%E5%A4%A9%E8%B5%B7%E5%AF%A6%E8%A1%8C%E3%80%8D%E5%81%9A%E9%8C%AF%E6%9C%80%E9%87%8D%E7%BD%B06%E5%8D%83...7%E5%A4%A7%E9%A1%9E%E7%89%A9%E5%93%81%E6%80%8E%E9%BA%BC%E6%94%BE%E6%89%8D%E5%B0%8D%EF%BC%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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