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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冒三丈😡!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的背景,是綠的! 一位自稱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的馬小姐,於01/10星期三下午兩點半打電話給我,問我網路流傳一篇「豈能選這種人?」,是否我本人所寫。 我一聽就火冒三丈,回應這篇有我的署名,當然是我寫的,妳們是官方組織還是半官方組織嗎?她說是民間組織,我反問她民間組織會熱心到這種程度?她不知如何回應而顧左右而言他。 我告訴她我高度懷疑妳們是綠色側翼組織,是來查水表還是來恐嚇威脅?如果是,請檢調來查,把事實攤在陽光下,我一五一十據實以告之外,我還要再報料賴清德第三案、第四案⋯⋯,她推拖說是警政署公關室要她求證的,我說我跟他們很熟,他們會問我,用不到勞駕妳,我不是三歲小孩,凡走過必留下痕跡,請問妳大名,她說不方便,不肯示知真名,我認為她姓馬都是假的。我說妳或許拿錢辦事,不怪妳,她一再澄清非官方組織,我說民進黨去除「禮義廉恥」,教壞小孩,使國家沈淪⋯⋯,她心虛得問不下去,就結束十分鐘的電話。 至於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的背景,是綠的,我不贅述,大家可上網查看。 補充:事後我向公關室查證,公關室並無委託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查證我寫「豈能選這種人」一事。 耿繼文113.01.10 —————————————- 豈能選這種人? 我曾在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擔任副局長(99.12.25~101.12.18),有2件事讓我對賴清德的印像非常不好: 一、日本311大地震時,台南市長賴清德在我們不知道的情形下,就把所有市府的局處首長、副首長及各分局長百餘人的特別費,依職務高低,分別扣下5萬或2萬或1萬,並將對外的幕款合併成龎大數額,由他親自送到日本。 二、我擔任副局長時的主管業務中,有一項是後勤裝備營繕,民國100年,警政署有中央補助款一億,專款專用補助台南裝設各道路治安要點的監視錄影器,以維護治安。 我主持開標,廠商以八千萬得標,剩餘二千萬標餘款,應專款專用,再繼續招標架設監視器才是,但這二千萬專款,被賴清德硬生生拿去,用在哪裡沒有 人知道,如何作帳消化,則成為黑箱。 上述這兩樣事情,都是專制極權的霸道行為,他如果選上總統,國家豈不完蛋?請集中選票,下架貪腐民進黨吧! 耿繼文
查證說明(共 1 則)
查核資訊真假並不需要什麼執照、資格或透過什麼單位委託才能進行查核,每個人都有查核假訊息的權利也應該對自己收到的訊息加以查證,就像每個人都可以是公民記者,揭發周圍發生不公不義的事件一樣。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確實是民間組織,查核人員也包含具記者、調查記者工作經驗的成員。正是因為網傳文章並未出現在耿繼文先生的公開發言紀錄中,所以才會需要向本人確認,畢竟誰都不希望個人名字被他人冒用發表不是自己認同的言論不是嗎? 網路上經常有針對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的攻擊,主要是來自於假訊息製造方和不滿查核結果的人。前者是為了打擊查核組織的信譽、讓更多人是非不分相信假訊息陰謀論,而後者則是因為對事實查核生態及成立背景不了解而產生的誤解。正是因為必須根據事實查核,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的查核結果也被不同政黨支持者說過是各種顏色,因此,因為單一查核結果不如己意,就把查核中心打為某個政黨顏色,並不公允。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是由新聞媒體人成立的事實查核單位,除了破解假訊息也做媒體識讀教育,獲得 IFCN 國際事實查核聯盟認證,此認證需要每年重新審核,從查核內容到組織要求都必須符合嚴格規範和公正性才能獲得此認證。世界各國在假訊息肆虐下都有民間單位成立事實查核組織,台灣事實查核中心也經常參與國際事實查核聯盟大會,與各國分享台灣案例,尤其台灣是全世界遭受假訊息攻擊最嚴重的國家,透過交流可以學習各國面對假訊息的應變處理能力。(資料: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查核準則、 IFCN 國際事實查核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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