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證:含有不實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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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你要下車, 不能從2號車門下車, 已經立法通過, 如果被拍到就會被開罰單! 如果造成任何的意外, 比如你從2號車門下車, 車門忽然打開,摩托車騎過來, 撞到跌倒受傷, 你一定要賠償所有醫藥費及摩托車修理費, 造成人員死傷還要負起過失殺人罪。 記住只要從2號門下車, 不管有沒有犯錯就必須負全部違規責任。 警察看到ㄧ定會開罰單的。 記住-記住
查證說明(共 1 則)
含有不實訊息
一、內容並不是完全正確,需視當下的行車環境,再決定是從左後或是右後車門下車。 二、所指的2號車門,就是車輛左後方的車門位置。 三、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6條,確實規定行人乘車時應由右側車門上下車,但「在單行道准許左側停車者,應由左側車門上下車」,而這項規定從民國96年就已實施。 三、金門縣警方解釋,並非完全禁止從左後方車門下車,而是要視當下的行車環境,再決定是從左後或右後車門下車,警方特別強調,開啟車門不論是駕駛或乘客,一定要注意後方是否有車輛靠近,這是最基本的保全之道。
出處/參考:https://www.kinmen.gov.tw/News_Content2.aspx?n=98E3CA7358C89100&sms=BF7D6D478B935644&s=E0D1578F86A0C11C&Creat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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