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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說:1992年10月31日空照圖,當時尚未出現賴清德老家兩層建物。原先都是樹木,一直到2003年才開始整地,2004年2月開始出現2層樓建物,2005年8月建物完工,也有旁邊的花園,證明賴老家根本不是區域計畫法施行前就存在的建物,而是完全新蓋建物,絕非舊工寮改建。所有權人原本是李姓人,2004年4月透過買賣變成賴清德母親,後來分割贈與變賴清德的,2011年再透過贈與給賴清德的兒子,至今賴從未納財產申報及繳稅。(文轉自聯合報)
查證說明(共 1 則)
此為資訊操弄。 - 內文:“黃國昌說:1992年10月31日空照圖,當時尚未出現賴清德老家兩層建物......證明賴老家根本不是區域計畫法施行前就存在的建物,而是完全新蓋建物,絕非舊工寮改建。” 非事實。 黃國昌在記者會中認為賴清德在2007-2011年擁有土地所有權時,僅申報土地,未申報房屋。黃國昌主張該建物在2003年前不存在,認為根據物權法,賴清德是出資興建房屋的人,在建物完工時即由出資興建者原始取得所有權,故應申報房屋。不過根據記者曾韋禎提供1979、1985、1996、2002年歷年航照圖,證明賴清德萬里老家那排始終就是 4 戶;但是航照會受很多因素影響,周圍的樹木、植被,就大大影響這 4 戶的外貌。因此黃國昌提供的航照圖僅是被樹木遮蔽而被說成房屋不存在。(資料:芋傳媒 2023/12/14) 由此可知,該房屋是既存老屋,並非賴清德出資“興建”,無法根據黃國昌的主張認為賴清德是房屋所有權人。 而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發函內容也說明,比對過衛星圖,該建物是民國98年以前的既存建物。因此按照法規就是拍照列管,並不需要拆除。(資料:Yahoo 2023/12/10) - 內文:“所有權人原本是李姓人,2004年4月透過買賣變成賴清德母親,後來分割贈與變賴清德的,2011年再透過贈與給賴清德的兒子,至今賴從未納財產申報及繳稅。” 非事實。 事實:賴清德的財產申報中有包含土地,而根據前面的分析,房屋一直都不是賴清德的,自然沒有申報問題。 賴清德沒有說過“房屋”所有權是他的。民進黨黨部澄清:此「房屋」為賴主席親戚所有。(資料:民進黨 2023/9/5 ) 所謂的買賣、分割、贈與,指的都是“土地”,不是“房屋”。上報刊出標題「土地權屬兒子」的資料顯示民國100年將「土地」贈送給賴XX,裡面也沒有建物資料。(資料:上報 202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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