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傳的訊息內容
每天下午五點後及早上七點前都要記得開大燈 本(6)月20日起未開大燈罰台幣600元 台北市自本月20日起下午5時至翌日上午7時未打開大燈 罰台幣600元 北市交通大隊20日起取締車輛晨昏不開燈 請告訴你的親朋好友,親密愛人,狐群狗黨...... 要注意喔! 不然被抓到六百塊就飛囉...... 每天下午五點後及早上七點前都要記得開大燈喔! <News> 北市交通大隊20日起取締車輛晨昏不開燈〈中央社記者邱國強台北13日〉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今天正式宣佈,強制所有車輛下午5時至翌日上午7時打開大燈,並同時對未遵守的駕駛人展開取締。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處以新台幣600~1200元罰款。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汽車(含機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200元(新台幣600> 元以上400元(新台幣1200元) 新交通罰鍰規定 沒有車的人通知一下有車族吧!趕快通知你的親朋好友吧,最好印一張放於車內提醒自己。 1. 闖紅燈由1800-3600調為3600-7200元 2. 超速由1200-2400調為6000 + 每超速1公里增加100元 若限速60你開80則需付6000+(80-60)*100=8000元 3. 駕駛一般道路未繫安全帶由0調為1500元 4. 6歲以下兒童單獨留在車內由0調為3000元
查證說明(共 2 則)
一、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表示,自2000年起就觀察到網路上陸續出現以「本(6)月20日」 作為開頭的各種交通罰則謠言,內容多為錯誤或過時資訊。今年6月20日並無任何交通新規定上路。 二、根據現行法規,闖紅燈罰鍰為1800-5400元;一般道路超速違規罰鍰為1200-2400元,高(快)速公路超速違規罰3000-6000元。汽車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燈光,處1200-3600元罰鍰。 三、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表示,夜間、行經隧道及調撥車道,及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應開亮頭燈。 在執法上,現行交通法規並未明訂幾點到幾點之間需開大燈,執法時會依據實際天色判斷是否為夜間。
假的,此為謠言中每月都會出現的「本月20日」交通法規謠言,內容諸多錯誤,例如闖紅燈是處1800元至5400元,並非調為3600元至7200元。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車輛行駛隧道、調撥車道、開燈路段及夜間、天色昏暗時一律強制開頭燈;夜間會車時,一百公尺內禁止開遠光燈;霧燈也只能在日落後、日出前,以及濃霧、下雨、下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的天氣狀況下才能打開。
收到這類訊息怎麼辦:先別急著轉傳;不確定可貼到首頁查網址、或撥 165 查證。若已照訊息指示操作或匯款,看 被詐騙了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