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證:含有個人意見
這則訊息含個人觀點或有爭議,並非單純事實。 · 1 人也想知道
瘋傳的訊息內容
機車騎士佔用人行道這種惡習 就是要靠罰單來修理 真正機車違規佔用人行道的方式 就是要大力的檢舉 讓這些機車猴子大幅消失 上班時間這裡超級容易海撈一筆 一次抓好幾個騎人行道 人行道 不是你各位機車的超車道
查證說明(共 1 則)
含有個人意見
「人行道」僅供行人通行使用,若將汽、機車行駛於人行道,會影響行人安全,將依法處以新臺幣600至1800元罰鍰。 人行道係指「專供行人通行」之騎樓、走廊,及劃設供行人行走之地面道路,與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道。依法駕駛人不得駕駛車輛於人行道上行駛,如違反規定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6款及裁罰基準規定,將處以新臺幣600元~900元罰鍰並記駕駛人違規點數1 點。 無論是在紅線內或外的道路,只要該路段劃有禁止停車線,任何一方都禁止停放車輛。這項規定適用於所有紅線內的土地,不論是公有還是私有,皆需遵守。此外,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規定,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或標線的地方違規停車,駕駛人將被處以600至1200元的罰鍰。
出處/參考:https://tvrs.ntpd.gov.tw/Home/Report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K0040012&flno=45
收到這類訊息怎麼辦:先別急著轉傳;不確定可貼到首頁查網址、或撥 165 查證。若已照訊息指示操作或匯款,看 被詐騙了怎麼辦。
資料來源:Cofacts 真的假的(g0v 協作查證,授權 CC BY-SA 4.0)。查證為志工與專家協作結果、非官方最終定論;請對照原始出處自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