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證:含有個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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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傳的訊息內容
今天搭愛心計程車,司機告訴我,明年1月1日起,花蓮縣65歲以上的老人,每個月都補助1000點(元),可以搭愛心計程車(每次扣跳錶金額的7成點數,自付3成)。12月就可以去戶政事務所辦愛心乘車卡(悠游卡
查證說明(共 2 則)
含有個人意見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在2023年12月14日致電聯繫花蓮縣政府社會處,花蓮縣社會處表示,網傳訊息不完全正確,雖然縣府已經修法要將計程車納入敬老卡補助,但目前相關資訊都還在規劃,還不確定正式實施的時間。 花蓮縣社會處補充,敬老卡的愛心計程車上路後,實施方法會比照身心障礙證明者的愛心計程車服務,必須向縣府合作車行叫車才有補助,上路後會再公告。
出處/參考:TFC 事實查核報告#2742【2023/12/14版】
https://tfc-taiwan.org.tw/articles/9997
查證為真
花蓮縣政府表示,花蓮縣敬老及身心障礙者乘車補助計程車:持該縣敬老卡、愛心卡搭乘簽約計程車,補助該趟車資七十%金額,每月至多新臺幣一千元整,請領縣府車資補助款如申報不實,不實部分不予核發,已撥款部分應繳還,並將依法追訴其法律責任。
出處/參考:https://sa.hl.gov.tw/Detail_sp/c0a4241509364e62b5e87225198d79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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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Cofacts 真的假的(g0v 協作查證,授權 CC BY-SA 4.0)。查證為志工與專家協作結果、非官方最終定論;請對照原始出處自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