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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美琴是“歸化”還是「鬼話」? 彭P怒轟:把人民當傻子! 蕭美琴回台參選副總統 除了國籍取得是「歸化」之外 她並未在台灣「登記參選前設籍6個月」,所以也不符合選罷法規定的總統、副總統參選資格。 https://youtu.be/xnZuXs7HU4U?si=DaVkKYexvbwn-Y8F
查證說明(共 1 則)
此為資訊操弄。 - 網傳:“蕭美琴國籍取得是歸化”。此非事實。 - 事實:只要是中華民國國民,就可以拿中華民國護照,而中華民國護照有兩種,一種是在台灣有戶籍有身分證的公民護照,另一種是在台灣沒有戶籍沒有身分證、海外僑胞所持有的護照。雖然後者公民權利不完整,入境需要許可、沒有健保,但身份仍是中華民國國民。(資料:關鍵評論網 2023/12/3) 民眾要申請“喪失或恢復國籍”的手續都是跟內政部辦理,而內政部已經查證,蕭美琴父親雖長期旅居美國但從未有任何喪失或回復國籍紀錄,自始至終都是中華民國國民,因此蕭美琴出生時就因為父親為中華民國國民而自然擁有中華民國國籍。(資料:Yahoo 2023/12/5) 根據國籍法第11條,可申請“喪失國籍”的幾種情形中,蕭美琴都不符合申請條件,所以根本不會有“申請喪失中國民國國籍”的可能性。(資料:中華民國國籍法第11條) - 網傳:“她並未在台灣「登記參選前設籍6個月」,所以也不符合選罷法規定的總統、副總統參選資格。” 此非事實。 - 事實: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資格是「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且曾設籍十五年以上之選舉人,年滿四十歲,得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並沒有要求“登記參選前”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蕭美琴在2002年取得身分證(有戶籍才會有身分證),至今設籍21年。從2002年開始就因為擔任公職一直住在台灣,更何況她從2010年就搬到花蓮居住,2012年開始擔任立委直到2020年才赴美就任,就算只計算在花蓮連續居住時間就10年,因此符合副總統候選人資格。(資料:法律百科-總統、副總統參選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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