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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是綠營常用來炮擊蔣介石殺人魔王經典的代表事件。 許多人在爭論228到底該誰負責,蔣介石,陳一,孫玉璇。 實際上這件事誰負責是一個假議題,因為問題主因不在於國民政府。 這集就來解密228的真相,拒絕綠共洗腦,從你我做起。 先回答幾個常見問題。 一,陳一是不是大權一把抓,任用私人,排擠台灣人才造成台灣人不滿。 台灣行政公署確實是首長制,但是這是因為台灣在日本五十年的統治。 在日治時代,就是台灣總督一人大權獨攬民政,財政,建設,教育四權。 在光復初期為了交接的順利,因此先沿用了這樣制度,以此批評陳一大權一把抓是不公平的。 陳一作風簡樸,他並不把台灣行政公署設在台灣總督府,而是選在台北市一所現在的行政院大樓。 他也不住在過去台灣總督所住的台北賓館,而是選在台電宿舍,可見他不是追求氣派,熱衷權力的人。 至於為什麼他不選台灣人任高官,這是因為台灣人在日治時代無法學習法政之故。 台灣人的高等學歷出路只有醫學,農工而已,法律,政治。 經濟台灣人根本不可能接觸到,所以在光復初期,台灣人幾乎沒有事隔著。 2.蔣介石有下令鎮壓台灣人嗎?有說過,寧可錯殺一萬,不可放過一人,是嗎? 蔣介石的確對於228事件的爆發感到震驚,但是從現在的文電和蔣介石日記當中,他一貫的決定都是依法處理,切勿報復,政府應深切檢討。 從來沒有任何仇恨字眼,所謂刻遠分的電文寧可錯殺一萬,不可放過一人至今沒有發現過。 其實這句話最早是出現在1927年的412清黨事件。 當年中共指控國民黨的整理黨務案把國民黨左派與共產黨分子清剿的極為殘酷,以這句話來抨擊南京國民政府。 結果經過幾十年,居然在228事件時,又再次出現在中共所控制的左派報紙中,可見這只是同一則謠言的重複使用罷了。 由於228事件還有很多謠言,這個是第一集,後面的內容敬請期待。 多謝您收睇時局新聞,再會!
查證說明(共 1 則)
- 影片指“為什麼他不選台灣人任高官,這是因為台灣人在日治時代無法學習法政之故,台灣人的高等學歷出路只有醫學,農工而已,法律,政治。經濟台灣人根本不可能接觸到”非事實。 - 事實:1920年代開始,就有台灣人擔任辯護士(律師),甚至擔任法官、議員。 蔡式穀,1923年辯護士考試及格,在台灣文化協會成立後擔任理事,改組後亦擔任委員。 李瑞漢,1929年通過高等文官司法科資格考試,1931年在永樂町開始執業。1938年4月擔任台北辯護士會副會長,1939年11月擔任台北市會議員。 陳逸松,1931年通過高等文官司法科資格考試,1933年在台北開設事務所,於1935年曾擔任台北市會議員。其曾加入「自由法曹團」,而被稱為人權律師。 葉清耀,1918年考取辯護士考試,1932年以刑法同意論獲博士學位,為台灣第一位法學博士。 黃炎生為在台灣第一位台灣人法官(判官)。1935年,黃炎生在下奎府町一丁目173番地開設黃炎生辯護士法律事務所,即在現寧夏路上。(資料:UDN 2018/8/15、二二八消失的台灣菁英) - 影片指“蔣介石日記當中,他一貫的決定都是依法處理” 非事實。 - 事實:終審被判處死刑政治犯共1153人,光蔣介石就介入970人,其中259件被改判死刑,更有18位初審判感化教育,終審被判死,有5位原本無罪,最後也被處死;在審判決策者分析中,也以蔣介石參與決策超過4000次最多。因蔣介石介入而改判的絕對不會是“依法處理”,如果他的決定是“依法處理”,那是否表示原本的判決者沒有“依法處理”呢?(資料:中央社 2021/12/26、臺灣戒嚴時期政治案件不當核覆初探:以蔣介石為中心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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