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證:含有個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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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民身份證 姓名 陳思敏 出生 民國78年10月20日 年月日 統一編號 發證日期 民國108年3月26日(北市)换發 A235750646
查證說明(共 1 則)
含有個人意見
請小心冒用身份的情況,依戶籍法第75條第1項規定:「意圖供冒用身分使用,而偽造、變造國民身分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同條第2項規定:「行使前項偽造、變造之國民身分證者,亦同。」
出處/參考:https://www.pthg.gov.tw/ligang-house/News_Content.aspx?n=0A8888D3FAF5C12C&sms=0A1CFEF2978AACA2&s=96E69E661AED3B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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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Cofacts 真的假的(g0v 協作查證,授權 CC BY-SA 4.0)。查證為志工與專家協作結果、非官方最終定論;請對照原始出處自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