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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噴噴現炸薯條,香香脆脆洋芋片,進口馬鈴薯如果發芽簡單剔除,但發芽挖掉真的能吃嗎? 炸成薯條、做成洋芋片、薯泥沙拉料理,加工後根本分不出。專家說,發芽馬鈴薯有毒,不只致癌,可能還致命。 你看到它發芽當然不會吃啊,但是現在最可怕的是你看不到了,切成一塊一塊的薯條,一塊一塊的洋芋片,你看的到嗎?薯條一包兩包三包繼續吃,你已經到了致死劑量了。 一顆馬鈴薯發芽產生100到200毫克的龍葵鹼,而龍葵鹼這個毒耐熱、耐煮、耐蒸、耐炸,等於煮熟一樣有毒。對兒童來說是劇毒,吃20毫克等於吃一顆就危險,成人只要200毫克,吃3到4顆就致死。 一顆發芽的馬鈴薯龍葵鹼大概含有100毫克,一個人吃200毫克,100毫克就會出現中毒反應,你用這個水煮,毒性居然只下降1%而已,還剩下99%。 發芽馬鈴薯不管高溫煮、油炸,毒性都無法去除。吃過量中毒反應是腹瀉、嘔吐、心律不整,嚴重癱瘓、呼吸衰竭致死。這下發芽馬鈴薯開放進口,讓網友超怒:給沒常識的官員帶領台灣,就像閻王爺閉眼抽籤一樣。不敢跟美國說不的政府,台灣人健康誰來顧?剔除掉還是有龍葵鹼啊,想搞死人嗎?到底有多壞的心才能簽下這個?加工成食品,不知不覺吃下肚,真的要命,到底誰負責?
查證說明(共 1 則)
發芽的馬鈴薯是整顆銷毀丟棄,不會使用。 (1)加工用馬鈴薯要輸入台灣之前,都須符合檢疫證明、並噴灑發芽抑制劑,有一定檢疫標準之後才能上船進口。 (2)但如果進入台灣海關之後,仍有發現產品在運送過程中出現部分腐爛、發芽的情況,就要進行特殊處置,送往加工場所剔除,並不是直接做加工使用。 (3)「台美對等貿易協定」(ART)協議過程中,台美雙方討論時,檢疫證明也都要經過我方認可,符合我們的標準才可以,如果整批產品腐爛、發芽等情況過於嚴重,我方仍可採取全批退回方式處理,僅部分異狀不需整批退回。 農業部也有相關闢謠說明:發芽馬鈴薯不會進入市場 ,檢疫階段發現就整顆銷毀丟棄!輸出前,美方就要確認馬鈴薯沒有附帶病蟲害、土壤、發芽,合格後才能輸出。只有安全、合格的馬鈴薯,才會進到後端的加工流程。(資料:Mygopen 2026/4/20) 加工廠在末端的汰選一直以來就是把關的一環,就像你買一盒草莓回家,洗草莓時發現有一顆爛掉,你會把爛掉的撿起來丟掉,而不是繼續放著讓家人吃一樣。把有問題的馬鈴薯若做成加工製品,萬一有人吃了發生什麼事,廠商賠上的是整個品牌,哪個廠商會為了省下幾顆爛馬鈴薯的錢,而拿自己的品牌冒險? 根據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的查核報告:中興大學食品安全研究所助理教授林信堂指出,以前馬鈴薯通關,「不代表整批沒有發芽個體」,只是幸運沒有被抽檢到,等到了加工廠,還是要由業者汰除發芽等無法加工的馬鈴薯。目前規定由加工廠負責汰選,實務上過去就是這麼做。關鍵的把關機制是在加工廠,政府應強化工廠稽查,才能消除民眾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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