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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山廖金漳 4小時前 台灣人注意!! 服貿如果沒有被太陽花擋下來結果會怎樣︰ 1.允許中國人只投資600萬台幣,就可在台灣開設任 何的商店。但600萬是無法稽查的,可以是空頭的。 2.一家商店可以移民3個中國人來台灣,且立即享有 台灣健保。 3.四年後,這三個中國人可以取得台灣身分證,享 有投票權、被選舉權、及服公職的資格。同時 個中國人可以有5個親屬來台依親移民。 4.結果是,一家小商店在4年內,可以有18個中國人 移民來台灣。 5.中國人只要投資6000億台幣,就可以移民180萬 人到台灣。 6.結果,利用台灣的民主選舉,不知不覺間,輕易 的就被中國統一了。 7.由此可見,馬英九這個人有多麼邪惡。台灣人有 多麼無知,還一直
查證說明(共 1 則)
1.服貿協議並沒開放技術移民,也沒有開放投資移民,也沒有開放長期居留。而反對者也會認為《服貿協議》形同門檻超低的「變相移民」。 2.「600萬台幣即可來台工作」,與服貿無關,不管是跨國企業的白領或是陸資的白領,這兩類人來臺都需要申請停留簽證,簽證到期後申請延簽必須再接受審查,而且受嚴格的條件限制,例如在臺投資金額約六百萬臺幣的企業一年營業額要有一千萬,才能申請到白領管理人員一人的簽證,一家公司最多只能申請七個人來臺。 3.《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反過來說,取得戶籍超過10年便可以登記為公職候選人。 4.內政部官網「新住民公民權專區」張貼宣導文宣,顯示陸配只要取得身分證,且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相關規定,符合年滿20歲、在選區居住4個月以上,就擁有「選舉權」,也就是投票權利。至於「被選舉權」,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陸配必須取得身分證後,還要在台設籍滿10年,才能登記成公職候選人,擁有被選舉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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