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豈能選這種人?
我曾在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擔任副局長(99.12.25~101.12.18),有2件事讓我對賴清德的印像非常不好:
一、日本311大地震時,台南市長賴清德在我們不知道的情形下,就把所有市府的局處首長、副首長及各分局長百餘人的特別費,依職務高低,分別扣下5萬或2萬或1萬,並將對外的幕款合併成龎大數額,由他親自送到日本。
二、我擔任副局長時的主管業務中,有一項是後勤裝備營繕,民國100年,警政署有中央補助款一億,專款專用補助台南裝設各道路治安要點的監視錄影器,以維護治安。
我主持開標,廠商以八千萬得標,剩餘二千萬標餘款,應專款專用,再繼續招標架設監視器才是,但這二千萬專款,被賴清德硬生生拿去,用在哪裡沒有 人知道,如何作帳消化,則成為黑箱。
上述這兩樣事情,都是專制極權的霸道行為,他如果選上總統,國家豈不完蛋?請集中選票,下架貪腐民進黨吧!
耿繼文
查證說明(共 2 則)
含有不實訊息
以決標內容關鍵字包含“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在「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詢,並排除“交通”相關監視器採購(網傳文章提到“治安要點”,因此排除交通監視器採購)。其中民國100年較接近的僅兩筆預算分別為三千萬的採購案(100/11/11,100/07/22)。
若只計算監視器“採購”,不計入“維修”這種可能是定期編列預算或系統整合網路等嚴格定義非“監視器採購“費用,則民國100年總金額為67,266,793,民國101年總金額為119,692,200,並無網傳訊息提到的八千萬監視錄影器採購案。(資料:政府採購網)
根據「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法規:中央政府各機關預算內所列補助地方政府經費,實際撥款時應先查明各受補助地方政府提報之計畫實際執行進度、經費(含地方分擔款)支用情形,依「中央各機關對地方政府計畫型補助款之撥款原則」及相關補助規定,覈實撥付,其執行結果如有賸餘,應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辦理。直轄市、縣(市)政府對於中央限定用途之補助款應專款專用,並切實執行。各項補助計畫如經費計畫修正為不須中央補助,應即退還補助機關繳回國庫。(資料:行政院主計處)
網傳文章用“用在哪裡沒有人知道,如何作帳消化,則成為黑箱”這種暗示性的文字只為了帶風向。既然都說了是要“專款專用”的補助,即便要“黑”也理應要有如網傳文章所說至少八千萬甚至一億的相應金額名目的採購案來申請報銷。
近選舉前夕,此類抹黑資訊猖獗,對於沒有根據的傳言,民眾切勿輕信,應小心求證。
出處/參考:政府採購網-民國100年“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決標公告(排除“交通”相關的監視器採購):
100/12/26 100年度第3期治安監視錄影系統採購案 389,170元
100/11/11 100年第2期治安監視錄影系統採購案 27,942,300元
100/10/12 路口監視錄影系統(第2期)維修案 15,602,000元
100/07/26 路口監視系統寬頻網路速率升級改接案 1,450,000元
100/07/22 100年第1期治安要點暨重要道路監視錄影系統 23,333,323元
100/04/21 路口監視錄影系統維修案 9,998,000元
100/04/19 路口監視錄影系統整合案 4,590,186元
https://web.pcc.gov.tw/prkms/tender/common/bulletion/readBulletion?sortCol=AWARD_NOTICE_DATE&querySentence=%E8%87%BA%E5%8D%97%E5%B8%82%E6%94%BF%E5%BA%9C%E8%AD%A6%E5%AF%9F%E5%B1%80&d-3611040-p=1&pageSize=100&tenderStatusType=%E6%B1%BA%E6%A8%99&timeRange=100
政府採購網-民國101年“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決標公告(排除“交通”相關監視器採購):
101/10/24 101年度第2期治安監視錄影系統維修案 5,100,000元
101/10/02 新化區山腳里監視錄影系統採購案 1,625,000元
101/09/12 101年度治安監視錄影系統維修案 193,100元
101/09/10 101年第2期治安監視錄影系統採購案 285,000元
101/08/24 101年度路口監視錄影系統維修案 104,950元
101/08/16 101年治安監視錄影系統維修案 104,000元
101/08/10 101年治安監視錄影系統維修案 104,000元
101/07/27 101年路口監視錄影系統維修案 148,570元
101/07/24 101年度治安監視錄影系統維修案 237,000元
101/07/19 101年度路口監視錄影系統維修案 470,000元
101/07/18 101年度治安監視錄 含有不實訊息
1. 沒有證據顯示「賴清德把所有市府的局處首長、副首長及各分局長百餘人的特別費,依職務高低,分別扣下5萬或2萬或1萬。親自送到日本」,屬陰謀論。
2. 民國100年,中央補助款(臺南市政府)為3,319,608千元,並非1億(1)
3.當年並沒有任何監視器的招標(2),臺南市政府當局最近一次大規模安裝監視器也就是2021年的事(3),又如何被挪用。
出處/參考:1. https://ws.ndc.gov.tw/Download.ashx?u=LzAwMS9hZG1pbmlzdHJhdG9yLzEwL3JlbGZpbGUvMC8xMzUzLzAwMjkyNDNfMS5wZGY%3D&n=MzEzMTcxNTI4NzEucGRm&icon=..pdf(20頁)
2.https://sdc-rdec.tainan.gov.tw/News.aspx?n=15338&sms=9866&_Query=20e7a07c-f57a-4712-b669-53b2beefbcee
3.https://tw.news.yahoo.com/%E6%89%AD-%E9%96%8B%E6%B2%BB%E5%AE%89%E7%9B%A3%E8%A6%96%E7%B6%B2-%E5%AE%88%E8%AD%B7%E6%A0%A1%E5%9C%92%E5%AE%89%E5%BF%83%E9%80%9A%E9%81%93-000000369.html 收到這類訊息怎麼辦:先別急著轉傳;不確定可貼到首頁查網址、或撥 165 查證。若已照訊息指示操作或匯款,看 被詐騙了怎麼辦。
資料來源:
Cofacts 真的假的(g0v 協作查證,授權 CC BY-SA 4.0)。查證為志工與專家協作結果、非官方最終定論;請對照原始出處自行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