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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電視94強 1 小時前 萊豬變羊肉,神奇民進黨 進口8000多噸的萊豬,市面上完全找不到,搞了半 天,原來萊豬藏在羊肉裡! 這樣的民進黨,你能不佩服嗎? 你吃的羊肉是萊豬?有市售羊肉經檢驗是豬肉混 充,媒體並爆料,近年市場上出現「超便宜」羊 肉,其實都是由豬的嘴邊肉製成,原料多數來自美 國,其中一家地下工廠就設在新北市五股,販售範 圍遍及北台灣。 蔡政府於2021年開放美國含萊克多巴胺豬肉進口, 對於外界質疑美豬流向不明,當時農委會主委陳吉 仲曾說「百分之6、70做成加工品」。但消基會日前 抽查市面289件含豬肉食品,竟未查到任何美豬製 品,讓消基會感到困惑,質疑恐有業者「洗國籍」, 虛偽標示豬肉原產地。 「不只洗國籍啦,肉籍也都洗掉了」。媒體報導,知 情業界人士透露,目前市面上充斥假羊肉,讓民眾 「聞豬色變」的美豬,改頭換面出現在大眾餐桌。 美豬流向不明,近期國內豬價走揚,蔡政府又以每
查證說明(共 1 則)
此為資訊操弄。 1. 開放豬肉萊劑容許值不代表進口的豬肉就會有萊劑,事實上進口商因為知道萊豬在台灣無市場,所以都是進口“非萊豬”,這也是為什麼從開放容許值以來,都沒有檢測到進口豬肉含有萊劑的案例。衛福部設有“豬肉儀表板”網頁,公佈每日邊境檢測的進口豬肉是否含有萊劑。(資料:豬肉儀表板) 2. 既然沒有含萊劑的進口豬肉,在羊肉中發現豬肉,正確說法是“以進口豬肉混充羊肉”,而非“以萊豬混充羊肉”,而且這是屬於詐欺、假冒的議題,因宗教信仰等原因不吃豬肉的人很可能誤食。網傳說法以吃羊肉吃到含萊劑的豬肉,顯然是刻意資訊操弄。(資料:Yahoo 2023/8/25) 3. 將豬肉混充羊肉販賣,違反《食安法》第15條「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第7項攙偽或假冒…」的假冒行為--產地和產品雙重假冒行為。也涉及《刑法》第255:「意圖欺騙他人,而就商品之原產國或品質,為虛偽之標記或其他表示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萬元以下罰金。明知為前項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或自外國輸入者,亦同。」(資料:消費者文教基金會202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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