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快速通報 ›
防詐雷達防詐雷達165 詐騙網站查詢
查證:含有不實訊息
查證認為這則訊息含有不實或誤導內容。 · 1 人也想知道

瘋傳的訊息內容

機車族請注意~ 1. 倒三角標示 2. 閃紅燈 3. 路面上有「停」字 以上情況都要停一下(腳要放下),否則處600-1800元罰款,申訴也沒用。

查證說明(共 3 則)

含有不實訊息

1、倒三角標示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72條,倒三角圖示為讓路線,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前有幹道應「減速慢行或停車讓幹道車先行」。警方強調,本規定中的「或」字,代表非必要,民眾視狀況行之,但至少一定要減速再行駛較安全。 2、閃光黃燈及紅燈差異 - 閃光黃燈:設於幹道,表示警告,車輛應減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過。 - 閃光紅燈:設於支道,表示停車再開,車輛應減速接近至停止,讓幹道車先行。 3、路面上有「停」字 代表要告示車輛駕駛人必須停車觀察,認為安全時,方得再開。 4、「停車再開」這部分,其實不管哪隻腳著地,就算可以腳不著地還能保持車身平穩,「只要你停得下來、保持安全,警方都不會開罰」!

出處/參考:【GoNews 行新聞_支幹道路權這樣看,路口「停、讓」標線標誌要注意!】 https://www.gonews.com.tw/law/road/17267/ 【更生新聞網_網傳警方路口等開單三千六百元 警:「謠言!而且法規解釋錯誤」】 https://www.ksnews.com.tw/20230407016-2/ 【全國法規資料庫_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 【全國法規資料庫_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4
https://www.gonews.com.tw/law/road/17267/https://www.ksnews.com.tw/20230407016-2/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4
含有不實訊息

近來臺東許多網路社群散佈一張警方站於巷口圖文,文中載明「於市區中正、廣東路口,機車行經地上有『讓路線』及倒三角標線時需停下,未停開罰三千六百元」文中甚至註明停車需「腳放下來」。這篇圖文近來已傳遍臺東,還有人說「有位大哥已被開三千六百元」,甚至也有議員關心,但警方澄清:「沒人在此被開單,而且罰款、法規都用錯」

出處/參考:https://www.ksnews.com.tw/20230407016-2/
https://www.ksnews.com.tw/20230407016-2/
查證為真

根據交通安全入口網宣導資料,遇到路口閃光紅燈、倒三角標示、與路面「停」字都需要停止,觀察左右方有無來車再繼續行駛,不過宣導資料並未提及腳要放下。

出處/參考:看見停標誌(線)閃光紅燈不停車再開將被取締 https://168.motc.gov.tw/theme/news/post/2212211047189 停車再開 你必須知道 (112年) https://168.motc.gov.tw/theme/motorcycle/post/2303031536154
https://168.motc.gov.tw/theme/news/post/2212211047189https://168.motc.gov.tw/theme/motorcycle/post/2303031536154

收到這類訊息怎麼辦:先別急著轉傳;不確定可貼到首頁查網址、或撥 165 查證。若已照訊息指示操作或匯款,看 被詐騙了怎麼辦。

資料來源:Cofacts 真的假的(g0v 協作查證,授權 CC BY-SA 4.0)。查證為志工與專家協作結果、非官方最終定論;請對照原始出處自行判斷。
遇到詐騙,請儘速撥打
24 小時免費諮詢 · 已受騙請撥 110 報案、聯絡銀行圈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