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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美食品/黑橋牌香腸〉,是政府立案,有工商登記營利事業的台灣地區逾一甲子老牌老字號的商家,若因經營者是綠色之友,竟然昧著良心不顧呆灣郎食安,為綠色執政團隊消化萊豬,毒蛋,此擧就是狼狽為奸,不可小觑。 其實我國自美國進口輸入之萊克多巴胺(瘦肉精)牛/豬肉,除了被洗產地標示矇混為台灣生產者外,消費者均無法窺其隱藏潛在的地雷: 所有的小吃攤(排骨肉/焢肉飯/肉粳/牛,豬肉片吃到飽/鐵板燒牛,豬排………)不勝其多统统吃下肚,消費者的胃腸變成了「有毒食物垃圾處理場」。 呆灣郎想自求多福,要如何是好?看樣子就是「3好+1好=4(死)好亅!真是個【唬爾謀殺,美麗之島】。 现下世界上有那一個政府的執政團隊公然為民謀毒害(含瘦肉精牛,豬肉/日本核災食品/過期有毒雞蛋/未三期解盲的新冠病毒防疫疫苗),台灣獨一無二。
查證說明(共 1 則)
此為惡意不實訊息,請勿傳播,對於散佈這種惡意中傷訊息的人應予以譴責並追究法律責任。 1. 早在2021年中國就有針對黑橋、新東陽食品散佈類似的謠言,民眾應多加查證。(資料:MyGoPen 2021/12/5) 2. 開放豬肉萊劑容許值不代表進口的豬肉就會有萊劑,事實上進口商因為知道萊豬在台灣無市場,所以都是進口“非萊豬”,這也是為什麼從開放容許值以來,都沒有檢測到進口豬肉含有萊劑的案例。衛福部設有“豬肉儀表板”網頁,公佈每日邊境檢測的進口豬肉是否含有萊劑。(資料:豬肉儀表板) 3. 既然都沒有含萊劑的進口豬肉,義美或其他廠商要如何做出含萊劑的肉鬆?更何況義美肉鬆產品是使用“台灣豬後腿肉”,標示產地為台灣,並無使用進口豬肉。(資料:義美官網) 4. 豬肉來源都必須標註產地。根據台灣事實查核中心2023/9/23查核報告: 一、依現行規定,進口豬肉相關食品,不論是否有無加工,都必須標示豬肉原料的原產地。廠商如未如實標示,最高可以開罰400萬元。 二、食藥署表示,不管何種型態的豬肉製品,或有無加工、實質轉型,都要標示「豬肉原產地」。不會如傳言所說,進口美豬來台加工後,就能合法將產地標示成台灣。 例如,台廠進口美豬加工製成豬肉水餃,食品產地會標示為台灣,但同時也必須標示豬肉原料產地為美國,兩種標示要同時存在。如果廠商未標示豬肉產地就是違法。 依據現行法規,進口豬肉不管是否加工,都必須標註「豬肉產地國」,法規並未允許進口豬肉「洗產地」為台灣。 食藥署2023/6/6也公布稽查數據,指出從2021年開放豬肉進口以來,針對豬肉"原料產地"共稽查22萬4662件,共有72件不合格,而稽查的22萬件中有3萬3177是進口豬肉,有29件 “標示”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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