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證:含有不實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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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證說明(共 1 則)
含有不實訊息
民眾如接到假借行政執行署(處)或其他司法機關名義之電話或用傳真方式通知必須將財產轉入安全監管帳戶時,請勿聽從指示將款項轉入不明帳戶,以免上當受騙。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接獲民眾反映,有詐騙集團假借行政執行署(處)或其他司法機關名義,以電話方式向民眾誆稱被冒用為人頭帳戶,要求報告財產狀況,以保障其財產安全,並且勾結不法第二類電信業者,竄改來電顯示號碼且設定為該署(或其他司法機關)之電話號碼,(詐騙集團和不肖電信業者合作,使用俗稱「編碼器」的路由器以及交換機,產生各式電話號碼,因路由器可以任意設定來電話號碼,可取信於被害人)如民眾撥打「104」或「105」查號台查證,確定這些號碼是公務機關代表號,藉此取得民眾信任,並要求民眾將款項轉入特定銀行帳號保管,如此可免除其帳戶遭人冒用而涉及刑事案件等情。
出處/參考:https://www.tpk.moj.gov.tw/9937/10019/181015/
https://www.ptt.cc/bbs/Bunco/M.1294158203.A.2C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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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Cofacts 真的假的(g0v 協作查證,授權 CC BY-SA 4.0)。查證為志工與專家協作結果、非官方最終定論;請對照原始出處自行判斷。